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每月交一千 福州鼓楼某城管称:我“保护你”

2014-11-19 09:06: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鼓楼区城管分别给商家和匡师傅开出的垃圾处理费收据

经确认 收“保护费”人员为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福州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确认,吴星是他们的工作人员。一名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还帮忙联系了吴星本人,电话挂断后,工作人员称吴星找匡师傅收费没问题,因为匡师傅私下找店铺收取费用,再将垃圾转运到垃圾场,导致他们城管收不到商铺的钱。

调查中,鼓楼城管工作人员表示,电话中吴星告诉他们,是匡师傅收了商铺垃圾处理费用,导致城管部门收不到费用。但事实上记者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发现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商铺老板反映他们有给城管交垃圾处理费,但城管没安排人员清理垃圾,导致他们还花钱找匡师傅。

随后记者来到匡师傅揽活的几家沿街店铺,店家表示垃圾处理费他们都有交给城管吴星,几家店铺为证明自己说法,还向记者出示了城管开出的发票。当得知城管现在要向匡师傅收一个月一千的费用,几个店家都觉得城管乱来欺负人。

匡师傅私自找商铺承包垃圾清理服务,最多算无证经营,来管理处罚也应该归工商局管。福建师大法学院的丁兆增教授认为:“行政部门进行收费都要有法律依据,而城管部门现在因无法向商户进行收费,通过向匡师傅进行收费,这种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

从调查结果来看,鼓楼城管存在违规收取匡师傅的钱,福州鼓楼区相关纪检部门是不是应该继续调查?这其中是否还有其他乱象?如果在您身边也有这样的违规收费,欢迎拍下视频或照片给第一调查或东南网《直通屏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