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探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
2014-11-30 08:19: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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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好廉洁从政的每一粒“扣子” ——我省探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 东南网11月30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通讯员 陈晓声 陈金来) 在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略显狭小的办公室里,乡党委书记黄玉真与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群沙正在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实施办法。9月以来,乡党委先后制定出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3项制度。 参加过两次“廉考”,黄玉真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动态十分关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也有更深刻的认识:“廉考”,虽然无法直接考出廉洁来,却能帮助党员干部增强党纪意识,扣好廉洁从政的每一粒“扣子”。 一道“硬杠杠” 黄玉真所说的“廉考”,是指我省试行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 2010年,我省在部分市、县和省直单位试行“廉考”制度,洛江区、建瓯市、罗源县、省司法厅等成为第一批试点地区(单位)。也就是这一年,黄玉真在提任正科级干部的公示期内,参加第二次“廉考”,并顺利过关。“那次考试,考试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了。既有党纪国法,也有新出台的政策和制度,难度加大了,又是闭卷考,大家都精心准备,认真答题,没有一个人提前交卷。”黄玉真回忆说。 2013年,我省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试点范围,南平、福州、泉州等3个设区市和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行,其他设区市选择部分县(市、区)试点,同时有7个省直单位开展试点。 现行的“廉考”做法是:符合选拔条件拟提任处、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都要参加“廉考”;考试一般在公示期内组织,50岁以下闭卷,50岁以上开卷,不合格的可在公示期内补考一次,补考再不合格的推迟任用。 “廉考”试点以来,我省共组织相关考试192场3775人次,合格3667人,合格率为97%。 “逢提必考”制度的实施,也给拟晋升干部造成一定的压力。这些年来,在全省“廉考”中,共有108人不合格,有的补考合格后按规定予以任用,有的被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有的被暂缓任用。 目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调研,计划从明年初开始,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行“廉考”制度。提拔先过“廉考”关,成为全省党员干部晋升之路上的一道“硬杠杠”。 “并非一考了之” “‘廉考’,能考出廉来?”“‘廉考’不通过,就不能提拔了?”“‘廉考’过了,就万事大吉,就不会出事?”…… 社会上对“廉考”的质疑之声,给“廉考”制度进一步推行造成不小的阻力和困扰。 翻开考试目录,记者发现,考试的廉政法规条目有22篇,既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又有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八项规定以及利用职务便利谋利,报告个人事项、个人投资,公务活动中相关规定等,几乎涵盖了党员和公务员日常行为的方方面面。 我省把“廉考”作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形式,通过“廉考”的推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的纪律。 福州市环保局正处级调研员林自勇表示,“廉考”还是一个学习平台,“我认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应为了考试而去考试,廉政知识测试内容很全面也很实用,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学深学透”。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腐败,这是当前和今后必须坚持倡导的反腐思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是治国理政的重要主体,其自身的廉政法规意识和水准是影响依法行政和廉洁执政的核心要素。”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中心主任陈建平相信,随着“廉考”试点工作的开展及其有序推广,对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政法规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助推依法反腐事业和法治中国建设,将大有裨益。 去年8月开始,福建纪委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凡是未进入办案程序的,都要进入廉政谈话提醒程序,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拉袖子”,防止小错变成大过。 今年9月底,在领导干部任前“廉考”的基础上,省纪委联合有关部门,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加强廉政教育,规定廉政教育培训课时占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以上,并适当组织测评或考试。 在我省,一套立足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的廉政教育体系正在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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