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5日讯(通讯员 郑洪谨)近年来,泉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2013年仅鲤城、丰泽区小型汽车保有量就增至16万多辆,2007年以来年平均增长率为17%。而目前中心市区停车泊位仅63017个。市民停车需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与管理、服务的矛盾相当突出。 面对这一问题,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的安排,主动作为,抓紧牵头草拟了《泉州市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并已呈报市政府审批。相信随着下一阶段《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泉州城市停车管理将进一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深入调研 把脉市区停车管理现状 造成城市“停车难”问题,除了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这一客观现象外,政策、规划、建设、管理不到位和停车不良习惯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交警支队在着手牵头草拟《暂行规定》时,就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分析查找出问题的诸多症结。 泉州市对停车场缺乏合理规划,同时对建设实施主体和资金的筹措渠道没有明确,规划建设相对落后。部门管理权责不清,易造成职能交差,既多头管理又相互推诿。社会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积极性不高,没有专门的鼓励政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后劲不足。 广纳群言 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交巡警支队牵头草拟了出了《规定》初稿。初稿完成后,就着手广泛地征求意见,先后三次集中向鲤城、丰泽、洛江区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等24个单位部门征求意见,同时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召开了多场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先后共收到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共189条。 起草组人员对收集到的建议和意见,逐条进行分类整理,充分吸纳、完善,并对未采纳的建议和意见逐条进行了反馈,耐心地进行沟通和说明,取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突出重点 着力解决长期困扰的实际问题 目前,经过数易其稿的《泉州市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已经按照程序呈报市政府。该《规定》的送审稿,比较注意针对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特别是针对停车场及其管理定位不清、规划与建设脱节、经营服务管理无序等问题有的放矢地制定政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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