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会大病医疗救助 三年惠及4万余人
2014-12-10 23:15: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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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0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今日,由中国红十字会主办、福建省红十字会承办的中国红十字会重特大疾病人道救助项目制度建设研讨会在福建福州举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民政部、卫计委、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4个省、市红十字会代表50多人参加。 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自2011年启动连续实施三年多来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据统计,三年来,省红十字会在省财政厅、民政厅、人社厅、卫计委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发动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上下联动,共同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累计救助40034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人道救助金38755万元。 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一系列创新做法不仅受到国家医改办的肯定并促进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还获得第八届“中华慈善奖”表彰,成为最具影响力的慈善民生项目,在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公益和保障领域产生良好的影响,吸引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卫计委等多个部门和单位齐聚福州,考察了解借鉴我省红十字大病救助的经验做法。 在今日的研讨会上,国家相关部委和各省、市红十字会专家,结合我国现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新农合大病保障相关政策、大病保障政策及制度衔接研究等情况,在我省大病救助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探讨全国大病救助工作,以期推动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工作全面展开,探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红十字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 四类人员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金 据省红会相关人士介绍,我省确定了以低保家庭、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低收入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为主的大病患者为救助对象,救助病种为恶性肿瘤等7类病组计2000多个病种,基本涵盖目前多种社会医疗救助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恶性肿瘤全覆盖、关注儿童先天疾病、高费用特殊病种、部分慢性疾病长期用药等,尽量资助大病患者接受或维持治疗,并减轻其“目录外医疗费用”的沉重负担。 符合条件的我省居民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出申请,经县级和设区市红十字会受理审核后,报送省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工作办公室审批,人均可申请救助金1万元,最高的救助金额可达20万元。(注:详情可登陆福建省红十字会官网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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