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闽西、粤东共同的母亲河,汀江上游沿岸群众做出了巨大努力
共同行动 让生命之源碧水常流
汀江两岸青山逶迤,水清见底。为涵养水源、保护水质,上游群众做出巨大努力。
东南网12月17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文/图)
在长汀县庵杰乡的涵前村,一岩石冲天而立,如巨龙腾飞。汀江水就从这个被称为“龙门”的石门中穿流而出,越过长汀、上杭、武平、永定,南下广东,在大埔县三河坝与梅江、梅潭河汇合,更名韩江,经梅州、潮州、汕头,奔向南海。
汀江(韩江)是闽粤人民共同的母亲河,上游哺育着闽西约占人口70%的200多万儿女,下游则是1400多万粤东百姓的生命之源。
近日,记者跟随福建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采访组,赴汀江源头长汀,沿江了解水资源保护状况,既感受长汀人民为保护母亲河所做的努力与奉献,也聆听他们的无奈与心声。
造纸厂拆了,菇棚也拆了,乡民护江行动贡献大
初冬时节,庵杰乡依旧山青水绿、鸟语花香。
“闽西、粤东共饮汀江水。我们有责任为下游人民送去达标水源,把母亲河保护好。”乡党委书记张世雄说,上游一棵树,下游一眼泉,庵杰乡人一直记在心上。
靠山吃山,这句老话对庵杰乡民来说并不适用。地处汀江源头,为了涵养水源、保护水质,他们做出了巨大牺牲。
造纸曾是庵杰乡的传统产业,特别是玉扣纸,曾远销东南亚,对当地经济发展拉动很大。但造纸以新竹为原料,先用石灰水浸泡,之后在江边洗净涤清,泛着白沫的污水顺流而下。为了汀江碧水常流,2001年开始,庵杰乡禁砍新竹,乡民从此告别祖辈传下来的造纸工艺。
禁砍新竹后,庵杰乡家家户户搭起菇棚种香菇,高峰时,全乡的香菇种植规模达500万袋,一袋香菇平均利润1元多,让不少人致了富。但种菇须耗费大量木材,2002年开始,庵杰乡又在全县率先禁止利用阔叶林木生产香菇,全乡菇棚很快拆得一个不剩。
“小造纸”取缔后种菇,菇棚拆了后种茶种莲……在一轮又一轮的护江行动中,乡民一次又一次地转换角色,这背后,牺牲的是群众利益。
“黄坑村有近2万亩山林,较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每年少砍伐1000多立方米木材原料。仅此一项,村民减少收入近千万元。”黄坑村党支书陈志宏说。
涵前村经营农家乐的老张是村里最早一批菇农,靠种菇赚了钱。禁砍后,她改到城里学厨艺,在村里办起农家乐。“这里生态好,来旅游观光的人越来越多,生意也一天比一天好。”
得知种茶、种莲政府有补助,老张又种了20多亩龙门红茶、10亩莲子。“随着乡政府推动‘龙门三宝’(红茶、绿笋、白莲子)产品走市场,我的收入也水涨船高呢。”
污水净化,垃圾无害化处理,水环境治理耗资多
清澈的汀江水穿村而过,庵杰村依水而居。“这里流的都是山上的树根水、竹根水。”庵杰村村主任陈绍康对记者说。
“村民住房离河道这么近,咋处理生活污水呢?”记者问。
“污水管道通向各家各户,集中处理呢!”陈绍康说。
记者来到河边一个走廊,白栅栏、绿草皮,近百平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宛如小花园。全村500多户、2000余人的生活污水,都汇集到这里。
“这叫微动力污水处理站,日处理110吨污水。经过滤、厌氧分解、氧化池降解、沉淀等多个环节,物理、化学和生物三重协同作用,污水净化处理后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清得很!”村干部说,像这样的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庵杰乡有两个,2013年建设投用,基本上满足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每个污水处理站近百万元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补偿。
据了解,从2012年起,我省汀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连续三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每年5000万元。
项目实施效果显著。汀江流域每天有1778吨生活污水、23吨生活垃圾得到处理,项目区域内生态环境、流域环境得到较好改善。汀江上游省控断面十里铺水质保持二类水质标准,并持续改善。项目区域内饮用水合格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汀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整治共投入资金44.8亿元,主要用于流域生态林建设与保护、养殖业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小造纸等落后产能关闭淘汰等方面。“十二五”前4年,已投入整治资金23.4亿元。2015年至2018年,还将计划投入20.8亿元资金,确保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上游保护下游受益,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是大势所趋
地处上游的长汀县,长期在保水、蓄水、治污等方面付出巨大努力和代价。而水环境保护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和社会性,如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汀江沿岸水源涵养林建设、养殖业污染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提高工程等,都须长期持续的较大资金投入,才能确保汀江流域水环境质量长期稳定达标。
记者了解到,从目前看,汀江局部水质仍然较差,主要源于旧县河、黄潭河两大支流,还有梅江小支流象洞溪。另外,有一些支流水质接近临界水平,如永定河、金丰溪、中山河等。有关专家认为,如不加大整治力度,跨省出境水质极有可能达不到三类水质要求。
问题是,汀江流域各县总体上经济基础较薄弱,地方财政收入有限。目前在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特别是养殖业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尚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况且中央下拨给我省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尚未形成长效机制。
鉴于此,实行流域生态补偿,是大势所趋。
2008年修订的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但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生态转移支付方面的政策,仅有部分省市开展试点。国家仅在新安江流域实施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广东与广西近期也在九洲江开展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
汀江(韩江)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虽然呼声很高,但一直无法落实。有关专家认为,主因在于流域生态补偿涉及上下游利益,难以达成共识。
国务院早已明确指示要推动建立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国务院2009年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就提到“推动龙岩、汕头、潮州建立汀江(韩江)流域治理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协同保护”。2014年出台的《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到“研究建立汀江(韩江)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但目前工作推进难度仍然很大。
据了解,福建省环保厅多次与广东省环保厅交流。后者虽然赞同建立相关补偿机制,但坚持一个观点,即省际流域生态补偿应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要靠中央财政统筹广东省每年上缴的税收来开展相关补偿。
我省环保专家建议,对于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福建与广东要继续协商,促使汀江流域生态补偿尽快落地。
长汀县方面建议,将汀江流域列入全国大江大河森林生态恢复治理系统,并给予立项和资金支持。在建立汀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前,中央下拨给我省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能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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