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巡回调解,做有温度的权益保护
2014-12-29 09:38: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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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海,矛盾不上交,就地即化解—— 东南网12月29日报道 福建日报记者 包骞 通讯员 颜凑 郑雨桐 12月18日上午,宁德蕉城区三都镇三都澳港湾。 风和日丽,阳光暖暖地洒满了平静的海面。港湾内,一艘艘准备出港的渔船整齐排放着,边防、海事、海洋与渔业局等各类执法船只不间断地沿港巡逻。 “以前,一有事居民就闹,有的还动手。专业调解团队无法及时赶到。如今,有了海上巡回调解,矛盾纠纷通过‘海上巡回法庭’、‘海上巡回检察室’、‘海上巡回调解船’等就能实现在家门口解决矛盾。”三都镇综治副书记陈贻坤对记者说。 陈贻坤所说的海上巡回调解,即是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边防民警和法官、检察官、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就会上海岛、上渔排,定人、定时、定点办案,随机、随时、随地开展司法服务,让双方当事人在对簿公堂前达成谅解。渔民们纷纷感慨:“这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海,矛盾不上交,就地即化解的和谐调解模式。” 当天10点07分,记者跟随蕉城区海洋渔业局的执法船“穿街过巷”,绕过一个又一个渔排,前往当事人陈明家。 一路上,边防派出所民警郭瑶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11月15日下午,一艘牌号为“浙椒渔运88017”的渔船停靠在王昌盛的渔排前,由于绑着浮球的铁链断裂,渔船走锚,径直撞向了王昌盛的渔排和他的泡沫船,造成房屋倾斜,船上的发动机损坏。 当边防派出所民警介入时,王昌盛作为受害方,向另一方当事人陈明索要赔偿1.6万元,而陈明认为此事属于不可抗力,且未造成多大损失,仅同意赔偿4500元。 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边防派出所、巡回法庭、海洋与渔业局的执法人员多次进行调解,希望能尽快化解这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几次调解下来,王昌盛也让了步,将赔偿金额降低到8000元,但陈明还是认为不合理,双方就这么一直对峙着。 和民警郭瑶聊着聊着,不知不觉,船已开到陈明家的渔排上。当事人陈明和王昌盛已经在渔排上等候,见到我们热情地迎了上来。 “老王,你考虑清楚了没有?大家都退一步,就按6000元解决吧。”巡回法庭庭长韦信钱直接提出解决方案。 “我船上的货物最少值1600元,机器维修也要1600多元,船壳维修3000多元,再加上房屋,最少也要8000元。”王昌盛坚持自己的要求。 “维修不可能那么贵,而且房屋只是稍微歪了点,根本花不了那么多钱。”陈明显得愤愤不平。 二人说着,眼见又要吵起来。庭长韦信钱和民警郭瑶分别做起两人的思想工作。 “大家都是邻居,以后也有合作的机会,法律不可能偏向谁,而且快过年了,大家和气解决问题,争取开开心心过年。”郭瑶说。最终,王昌盛同意陈明赔偿6000元。 “在海上这样的纠纷时有发生,有些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双方肯静下心来,耐心和解,事情都会妥善解决。”韦信钱告诉记者。 无独有偶。今年10月,在三都镇青山斗帽海域饵料交易市场,村民小林驾驶的小木船与同村村民张某运输饵料的铁壳船发生碰撞,造成小木船受损,双方怒火骤升,差点拳脚相向。 接警后,三都边防派出所海上警务区警长雷鸣马上带领民警赶到现场,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半小时后,“海上巡回法庭”法官也赶到,双方当即启动“诉前调解”。法官、边防民警在船上立起法徽,支起一张桌子,开始了长达1个小时的调解。摆事实、讲法理、拢感情、谈利弊……边防民警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小张主动认错,赔偿小林损失3000元,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握手言和。 随着海上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因债权债务、渔排迁移、鱼病迁养、船只碰撞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特别是大部分养殖户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经常采取极端手段来解决矛盾。怎样将服务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海上巡回调解机制应运而生。 “调解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定人、定时、定点为我们服务,免去我们涉海渡船的劳顿,还节省了一笔数目不小的费用,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渔民林强说道。 如今,海上巡回调解机制不仅覆盖了三都海上渔排,还延伸到陆地上的各村庄。群众只要有需要,两个小时内就可以得到所需的司法服务,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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