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明杰)1月1日起,《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从2015年起,单独设立泉州市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设重大发明专利奖和一、二、三等奖。其中重大发明专利奖1项,奖励30万元;一、二、三等奖授奖数不超过30个,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
相关阅读:
- [ 03-18]长汀提高专利奖励标准 最高1万元
- [ 03-13]龙岩市2012年度科学技术奖和专利奖出炉
- [ 12-31]建阳提高专利奖励金标准 最高奖励5000元
- [ 11-26]南平市奖励8家省发明专利零突破企业
- [ 02-16]莆田3专利荣获2011年度福建省专利奖
- [ 02-17]尤溪县三林木业有限公司一工艺获省专利奖
- [ 10-12]福建省2010年专利奖开评 特等奖奖金30万元
- [ 04-08]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出台 每年评审一次最高可奖30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