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37件立法计划项目制定时间表

2015-01-09 07:28:35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陈晖  

东快讯(记者 林娟)省政府今年将提请审议(制定)37件立法项目,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立法计划的时间进度。根据要求,安排在上半年的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31日前向省政府报送草案文稿;安排在下半年的项目,应当于2015年4月30日前向省政府报送草案文稿。

据悉,这37件立法计划项目的进度安排如下:

1月福建省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2月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

3月福建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福建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

4月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5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福建省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6月福建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福建省行业协会促进办法、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

7月福建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漳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8月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

9月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建筑材料条例、福建省城市供水条例、福建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10月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园区条例、福建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11月福建省核电厂辐射环境保护办法、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

12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