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福建: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每辆可获15万元—50万元补助

2015-01-09 08:43: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通讯员 陈昌和)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福建省新能源公交车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暂停对传统能源公交车的省级补助,全力支持各地购置、使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公交车,确保在2014年、2015年两年内全省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700辆以上。

根据办法,对购置车长大于等于6米、小于8米的纯电动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车长大于等于8米、小于10米的,省级补助40万元;车长大于等于10米的,省级补助50万元。对购置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15万元。对购置车长大于等于10米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25万元。

为加快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办法明确,省交通运输厅在下达省级补助资金计划后7个工作日内,将省补资金拨付至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在7个工作日内拨付给城市公交企业。对城市公交企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省级补助的,由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追缴省级补助,同时暂停下两个年度省级补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