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们不这么看 小区空地停车属使用公共空间,需交场地使用费,归全体业主所有 家住福州的法律界人士思宁认为,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并不代表每个业主可以任意无偿使用。 如何使用?需要小区业主、业主大会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决定。 如果业委会同意小区内的道路和绿地可以让业主停车,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那么业委会需要和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服务合同,制定管理规约,包括价格和管理服务项目。 也就是说,只要有业委会的委托,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署包含停车管理规约的合同,物业公司可以对停车业主进行收费。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律师表示,目前我国没有法律直接对小区停车费用作出相关规定,但是根据公平合理的民事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谁使用谁承担”的规定,在小区公共空地上停车的业主,仍然需要交费。 由业委会讨论决定的停车费,收取性质为场地使用费,而这部分费用,理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对于无业委会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停车业主提供了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比如帮业主引导停车、划车位等等,这个服务费只要在相关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就是合理的。 小区停车费怎么收合理 物价局规定由业委会制定,无业委会的遵守物价部门规定 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须严格按照该通知执行。 收费性质为停车服务费,并不包含场地使用费以及充电费。小区地面车位,每月每辆60元,地下车位每月每辆70元。 已成立业委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其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可由业委会制定,也可参照通知。 记者走访福州多个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做法也基本与通知一致。 例如,福州台江区元一花园并未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在收停车费方面,就严格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来执行,收费性质为车辆秩序维护费。 晋安区长安新城小区物业管理处张主任称,该小区已成立业委会,物业管理处收取停车费的标准也是由业委会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的,费用名称为场地使用费,如果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等事故,物业管理处不承担责任。“这些收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可以用来维护小区的绿化,或者给小区增加监控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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