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思明区纪委:举新媒体之剑舞出清风画卷

2015-01-16 08:50:41 邓婕 卢弘 沈贵群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分享到:

在@思廉明志成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新利器”后,黄珍又在区纪委领导支持下,先后组织开展了8期微博群沙龙活动。“做新媒体管理工作,让我快速进入纪检干部工作状态,因为我必须先熟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进展情况,才能在第一时间准确传递出去,”黄珍说,“此外,通过组织各种活动,我的口才和协调能力也提升了。”

据了解,2014年黄珍荣获思明区青年干部演讲比赛第二名,同年5月,她参加中纪委网络宣传工作培训获得优秀学员表彰,是我省唯一荣膺此荣誉的纪检干部。

事实上,不仅仅是黄珍,在思明区纪检队伍中,许多党员、干部都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提升了监督、执纪、问责能力。2014年,思明区纪委共立案34件,比2013年同期上升41.7%;大案7件,追回违纪款逾68万元;共回访违纪人员22名。与此同时,思明区纪委还对失实举报的65名干部予以澄清,维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值得一提的是,思明区纪委监察局主动收集整理有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及案例,发给全区党员干部,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阶段的参考资料。编印《扎紧制度笼子 规范权力运行》、《思明反腐倡廉建设文集》、《警钟长鸣—思明区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思明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等书籍,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网上自学、主题宣讲等方式,促进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