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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如期完成

2015-01-28 09:00:20 周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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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过去一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科学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如期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1个为民办实事项目。

主要完成情况如下:

一、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已将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省级财政 (含中央,下同)补助24.81亿元已全部下达。

二、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已将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1900元提高到2100元。省级财政下达补助10.3152亿元,下达比例104.5%。

三、实施中小学扩容工程

继续实施中小学扩容改造,全省已开工56.15万平方米(完成计划101.5%),新增学位7.3万个 (完成计划104.3%);省级财政补助6.02亿元已全部下达。

四、实施新一轮公办幼儿园建设

组织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计划三年内省级重点补助建设300所公办幼儿园。去年,100个新建项目已全部开工,基本建成94个,主体在建4个,基础施工2个,可增加公办幼儿园1132个教学班、3.3万个学位,完成投资6.8473亿元;省级财政下达补助4.28亿元,下达比例100.7%。

五、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准

(一)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已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省级财政下达补助60.2487亿元,下达比例102.8%。

(二) 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政府筹资标准。已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从每人每年130元提高到200元。省级按市县财力情况分档补助。省级财政下达补助2.2714亿元,下达比例102.8%。

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已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省级财政下达补助7.89亿元,下达比例100.8%。

(二) 扩大精神病专科床位建设。精神病专科床位改扩建已完成340张,完成计划113.3%;省级财政补助1.6亿元已全部下达。

(三) 提升村卫生所服务能力。全省16163个村卫生所已开通信息系统,上线12850个,累计诊疗135万人次,省级统筹的14402个村卫生所信息终端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省级财政补助100万元已全部下达。

(四) 全省危重症孕产妇监护网络建设。全省93个项目单位 (含厦门) 全部完成危重症孕产妇监护室建设,全省危重症孕产妇监护室监护救治网络有序运转;省级财政补助3300万元已全部下达。

七、实施助残工程

(一) 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范围及标准。已将农村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各地救济金已随同最低生活保障金送达28.2万名受助残疾人手中,省级财政补助9450万元已全部下达。

(二) 扶助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全省已扶助6000名城乡贫困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生产经营等,省级财政补助3000万元已全部下达。

(三) 残疾儿童康复行动。各地已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3000名,省级财政补助3600万元已全部下达。

(四) 残疾人托养服务。10所公办“福乐家园”,1所主体建筑已竣工,其余9所已开工;全省已扶持机构托养残疾人1000名,资助居家托养残疾人1.5万名。省级财政已下达补助1400万元。

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

(一) 建立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城镇年满60周岁的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给100元奖励金。全省城镇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40078人,省级财政补助3927万元已全部下达。

(二) 对符合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并纳入低保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奖励金。全省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7746人 (农村6913人、城镇833人),已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奖励金,省级财政补助1486万元已全部下达。

九、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工程

(一) 已扶持3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剧团公益性演出,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个剧团每年面向当地群众提供50场免费或低票价的文艺演出。省级财政补助1500万元已全部下达。

(二) 开展“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共设40个项目,组织各级群众性比赛活动达3000多场,参赛人数达150多万人次,省级财政补助2014.13万元已全部下达。

(三) 全省新建成150个城市社区笼形多功能塑胶地面综合运动场和50个城市社区室内健身房并全部投入使用,省级财政补助2500万元已全部下达。

(四) 全省新建成5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共享服务点。省级财政补助2000万元已全部下达。

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全省已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2.8万套,完成计划136.2%;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2万套,完成计划150.0%。省级财政下达补助21.93亿元,下达比例182.8%。

十一、实施造福工程

全省共落实50152户214593人 (不含泉州市石结构房改造5000户22960人),完成计划107.3%;省级财政补助7.27亿元已全部下达。

十二、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大力消除风险隐患,完成治理目标任务,确保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6万人次,开展检查执法15.6万次,查处违法行为4627起,罚款1648万元,查获不安全食品298.5吨。食品安全治理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要求,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阳性零检出,禽类抗生素药残抽检合格率为100%,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为97.5%,主要水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为100%,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残抽检合格率为99.4%。

十三、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解决263.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计划101.2%,完成投资13.16亿元;省级财政补助10.71亿元已全部下达。

(二)10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已全部完成主体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3亿元;省级财政补助1.13亿元已全部下达。

(三)25个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基本完工,累计完成投资4.67亿元,省级财政补助2.6596亿元已全部下达。

十四、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全省已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6万亩 (其中省级水保专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69万亩),完成计划128.0%,完成投资3.81亿元,省级财政补助3.3亿元已全部下达。

十五、实施交通便民及安全保障工程

(一) 实施海岛交通便民工程。已累计实施建设海岛码头12座、码头管理房11座、港湾式客运站1座、新增更新岛上农村客车21辆、更新客运渡船22艘、改造岛内公路网络63.3公里,分别完成计划120.0%、110.0%、100.0%、105.0%、104.8%、140.7%。

(二) 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全省1118处隐患路段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完成投资3.08161亿元,完成计划101.0%;累计实施国省道安保工程673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5108公里、危桥改造362座,分别完成计划134.6%、113.5%、181.0%,省级财政补助2亿元已全部下达。

(三) 游客公共交通服务工程。已完成旅游公共交通服务标识牌建设任务;14个旅游集散服务中心项目全部完工,其中龙岩、上杭才溪、漳浦、三明动车北站、泰宁动车站、宁德蕉城区三都澳、平潭客运等7个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已于2014年11月前投入试运营。

十六、实施公交服务便民工程

全省累计新增、更新公交车1586辆 (其中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994辆),完成计划158.6%;新增公交线路110条,延伸、优化公交线路190条,建设公交站场23个,分别完成计划220.0%、190.0%、153.3%。省级财政补助1.6亿元已全部下达。

十七、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

继续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全省累计建成农村公路水泥砼路面1775公里,完成计划110.9%;撤渡建桥开工建设13座,完成计划130.0%,其中6座已完成,完成计划150%;累计新增、更新农村客车630辆,完成计划126.0%。省级财政补助3.5亿元已全部下达。

十八、加快渔港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已完成渔港立项30个,其中开工建设20个,完成主体工程5个,完成计划100.0%,省级财政补助2000万元已全部下达。

十九、实施城乡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

全省100个城乡菜市场建设改造已全部完成,完成投资6.3亿元,新增营业面积19.5万平方米,新增就业12544人,受惠人口达200多万人,各地正抓紧组织验收;省级财政补助3000万元已全部下达。

二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完善省、市、县三级视频信息综合平台建设。新建前端探头2.8459万个,并实现联网调用,完成计划258.7%;省级财政补助6600万元已全部下达。

二十一、支持驻闽部队改善生产生活

53个科技文化 (教育) 拥军项目已全部完成,已支持驻闽部队实施“两个中心、一基地”项目13个,支持“四个一好”建设项目111个;省级财政补助2000万元已全部下达。

(制图: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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