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科教文卫 > 正文

福建通报2015年高职招考考生和工作人员违规处理情况

2015-01-29 20:38: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29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今日,记者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针对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试题泄露情况,经查实共42名考生违纪舞弊,另有5名监考人员未认真履职或失职。

《通报》称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对许某某等21名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试各科成绩;其中对张某某等2名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3年和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年的处理。

对谢某某等4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试各科成绩。

对杨某某等17名有旁窥、交头接耳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试相关科目成绩。

对目前查实的陈某某等5名不认真履职或失职的监考人员,已责成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同时,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对于今后各类教育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和今后就业时用人单位查询。对违反规定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将责成有关地方和单位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