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快递服务有望进一步规范。(资料图)
福州新闻网1月30日讯 《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5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新建小区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范畴,并要求同步规划安排快递服务所需的停车和装卸用地,还要求快递企业应当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
快递企业用地享工业用地政策
《办法》明确规定,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应当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应当规划安排快递服务所需的停车和装卸用地。支持快递企业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件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
支持快递企业在农村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或者利用村邮站、农村超市、农家店等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和农副产品等寄递服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邮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从事快递业务的车辆,在其收寄、投递快件时,依法提供城区通行和临时停车的便利。
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高等院校等应当为快递企业收寄和投递快件提供通行、临时停车、代收、保管等便利服务。
投件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
《办法》要求,快递企业收派员收寄和投递快件时应当统一穿着具有本企业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或者胸卡;快递工作人员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处理快件。
《办法》提出,快递企业应当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的,经征得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收。
投递快件时,应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投递的快件注明为易碎品或者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验收过程中,发现快件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派员和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共同签字。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快递监控资料
须保存30天以上
《办法》要求,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应当当场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是否与快递运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用户拒绝验视或者拒绝如实填写快递运单的,快递企业不予收寄。违反规定的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快递企业应当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环节实行安全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实现对快件的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防止快件在寄递过程中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监控设备应当全天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不少于30天。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扩大两岸快件运输直航范围
《办法》鼓励发展闽台快递服务合作,支持快递企业服务闽台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旅游等经贸和文化交往,支持通过闽台通道发展跨境快递业务。支持开辟闽台快件通关绿色通道,力争实现闽台口岸关检互认。
《办法》支持在本省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对台合作区域拓展快递服务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快递企业开展对台直航包机,扩大两岸快件运输直航范围,支持扩大对台海运快件业务范围,增强闽台快递服务时效性。支持闽台之间相互设立快递企业或者快递企业分支机构。
(福州日报 记者 朱毓松/文 叶义斌/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