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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价加成 破除“以药养医”

2015-02-27 08:05:51 章微 练仁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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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 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价加成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中之重,也是改革的深水区。我省将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加成(即在药品进价上加价10%~15%卖给患者),最大限度挤压医药价格虚高水分,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在药品零差率上,全面取消包括省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的药品加价,破除“以药养医”。医院因此减少的收入,应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助和医院分担三个方面补偿。在控费方面,改革药品定价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从源头上降低药价。同时严格控制大处方、滥检查,对辅助用药、抗生素、抗肿瘤等药物进行专项监管。严禁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通过缩短平均住院日,开展处方点评分析、用药量排名分析等降低药占比。

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是深化医改关键,是公立医院改革的第三步。我省将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鼓励公开招聘院长,试行院长目标年薪制,逐步提高医技人员薪酬收入。

分级诊疗试点 到2017年,90%患者不出县

我省将试点“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使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才到省市三级大医院,力争在2017年,90%患者看病不出县。

允许城乡参保居民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基层医疗机构背后有上级医院“撑腰”。各级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或资金奖励等方式,鼓励城市医联体与县域医联体对口帮扶。城市要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联体;县域要以县级医院为龙头,

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医联体,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康复治疗。财政投入向县级公立医院倾斜,通过不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引导居民在基层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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