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 吴静)日前,福建省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2014年3月,东峤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禁令,违规发放春节期间值班补贴35000元。日前,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镇长翁忠新、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黄丽红立案调查。 同时,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间,芗城区天宝镇供销社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庄艺冰多次私自驾驶该社公务用车上下班,并将车停放在所住小区内;2次私自驾驶该公车接孩子放学;10次在周末、节假日期间私自驾驶该公车到超市购物、走亲访友。2015年3月16日,芗城区纪委给予庄艺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相关阅读:
- [ 03-21]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 [ 03-13]节俭两会,务必从久违变常态
- [ 02-01]新华时评:年关别让“腐利”卷土重来
- [ 01-02]闽侯节日纠“四风” 未发现违法八项规定的现象
- [ 12-27]武平县一气查处6名干部 其中5人来自岩前工业集中区
- [ 12-15]福清今年查处8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移送处理23人
- [ 12-07]八项规定实施两周年述评:保持定力 长管长严
- [ 12-05]今年10月6977人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