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建职工大病补助制度 参加医疗互助最高补5万
2015-03-29 10:11:42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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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3月29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总工会获悉,为保障大病职工得到有效帮扶,日前省总工会决定在职工医疗互助的框架下,新建全省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对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最高可获得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根据相关意见,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因患大病住院,经过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再扣除参加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普通病补助”后,在一个互助周期内净自付仍达到6000元以上的,可申请职工“大病补助”。各设区市县二级工会要求按不低于省总标准进行配套补助。 据悉,早在此意见出台之前,市总工会就对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对象实施了这一优惠。此次这一意见的出台,将惠及更多在省里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以及在其他各设区市参加医疗互助的广大职工,将为患病职工新增一条实实在在的“保障线”。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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