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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整治中心城区施工扬尘 列黑名单半年难揽活

2015-04-01 08:44:33 张秀冰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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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4月1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从今日起至年底,在全省中心城区开展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违规者将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本次整治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房屋拆除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活动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措施情况,重点整治房建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围挡,脚手架外侧是否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工地主要出入口是否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工地排水设施设置是否规范;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处置是否经过核准,运输是否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是否存在“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拆除二层以上房屋时,是否按房屋的实际高度进行防尘围护,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一侧是否设置双层密目网;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是否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大树移植后的场地是否及时恢复绿化。

记者了解到,对于未按要求开展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住建厅将追究责任。

如项目工地存在上述扬尘重点整治内容所列问题的,监管部门应立即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改正,责任单位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令项目停工改正。停工项目需经监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施工工地存在重大扬尘问题,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项目停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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