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通讯员 张洪) 近日,厦门海关正式启动内销“选择性征税”试点,以此方式征税的首票货物当日顺利办结通关手续。这标志着源于上海自贸试验区“选择性征税”监管创新制度正式落地厦门关区。 据首家享受该政策的企业——海拉(厦门)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人士介绍,该公司选择对660个内销车用继电器按料件征收关税,经海关测算,该批产品所用的14项保税料件的平均关税为2.6%,而成品税率则达10%。公司关务主管董先生测算,新制度实施后每年其内销产品可少缴关税200万元以上。 厦门海关人士介绍,以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企业的产品出区内销时,只能按照成品的价格和税率征税。实施“选择性征税”政策后,区内企业可选择对企业有利、税赋较低的方式征税,既可选择按料件征税,也可选择按成品征税。厦门海关将在总结经验、完善流程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该项业务,力争让更多企业享受这一政策红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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