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南安一小学校长被控猥亵4名女生 获刑3年半

2015-04-09 10:08: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南安溪美一小学女生怀孕,指称“校长欺负了我”,虽然DNA检测还了校长郑某的清白,却意外牵出他涉嫌猥亵多名小学生的案件。

南安法院一审判决,涉案校长郑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郑某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

昨日上午,泉州中院在南安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庭审不予公开。庭审后海都记者了解到,郑某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

据悉,2013年下半年,年仅14岁的小红,意外发现自己怀孕。面对质疑,她称“校长欺负了我”。小红曾就读南安溪美某小学,时任校长为郑某。警方立案后,对小红腹中胎儿做了DNA检测,结果出乎意料:胎儿并非郑某骨肉。

但在询问小红及对小红的同学关系、社会关系排查过程中,警方发现,郑某有猥亵多名小学生的嫌疑。之后,郑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抓。

一审判决书显示,检方指控,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郑某在担任小学校长期间,曾对4名该校女学生实施猥亵。她们中,最小的11岁,最大的不足14岁。作案的地点,均在校长办公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