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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小学校长被控猥亵4名女生 获刑3年半

2015-04-09 10:08: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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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庭审中,郑某不认罪,他称自己只是和这些女生关系好,并称小红伙同其他被害人串通诬告。郑某的辩护律师称,检方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为郑某无罪。

南安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作案时间、地点、手段等细节均能相互印证,且能与本案其他证据形成逻辑紧密的证据链,足以证实被告人郑某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因此,辩护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一审法院认为,郑某以追求性刺激为目的,多次猥亵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部分未满12周岁),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郑某部分犯罪已着手实施,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处罚。但郑某身为人民教师且是小学校长,利用职权关系侵犯其所管理的女学生,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恶劣,予以酌情从重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及危害后果,决定对郑某从重处罚。

(文中受害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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