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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5月1日起施行《办法》 规范快递行业乱象

2015-04-16 11:12:26 李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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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延误、损毁、丢失咋维权?

网友“阿拉蕾啦啦”:我曾经遇到贵重物品被寄丢的情况,但因为没保价,快递企业只愿意赔给我几十元钱,我想投诉也找不到地方,该怎么办?

《办法》规定,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此外,《办法》还要求,快递企业应实现对快件的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防止快件在寄递过程中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监控设备应当全天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不少于30天。若未按规定实行安全监控的,可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王丰介绍,根据规定,市民在向快递企业投诉后,企业必须在15日内处理完毕,若企业没有及时处理,可拨打我省的邮政业投诉电话12305,向有关部门反映,部门查实后,可处最高2万元的罚款。此外,王丰还提醒市民,贵重物品尽量选择保价服务,并详细填好快递单上的“品名”和“数量”两栏,保存证据方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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