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新环保法已实施近4个月,福建执行情况如何?昨日,省环保厅通报了2015年第一季度执行新环保法督查情况。在通报中,省环保厅措辞严厉,认为第一季度工作进展较慢、执法力度不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同比减少,处罚案件数量和金额大幅减少,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的案件少,其中按日计罚案件,全省还是零起。 通报也直指执法不力的症结:执法人员少,还被抽调。省环保厅建议,已被抽调、借调的环境监察人员,要争取在2015年6月底之前回到原单位工作。 停产限产 厦莆等市未办一起 记者了解到,第一季度,全省共办理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4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4起,责令停产限产案件15起,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7人。 不过,省环保厅认为,“从执法情况看,各地对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新手段,缺乏主动性,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查、不想查、不会查的问题仍较突出。” 据介绍,第一季度,全省各地没有办理一起按日计罚案件,行政拘留案件仅尤溪县办理2起,漳州、三明、莆田市办理查封扣押案件为零,厦门、莆田、南平、宁德市办理停产限产案件为零。 此外,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方面,第一季度我省只有14起,远少于去年同期的21起。而环境违法处罚案件数量和金额也大幅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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