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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黑工”涌入福建 公安机关将严查“黑洋工”

2015-05-05 08:51: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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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黑工”涌入我省,隐患不容忽视

严查“黑洋工”

东南网5月5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闵凌欣 何海铭 通讯员 郑明)

春节过后,我省制鞋、电子、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紧张现象凸显,加之受国内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企业铤而走险,非法雇佣毗邻国家人员。目前,我省数十家企业因雇佣“黑洋工”受查处,不仅面临高额处罚,人事主管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这些“黑洋工”多数来自与我国接壤的东南亚国家,因文化、生产水平有限,他们大多从事无技术含量的低端工种。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处理外籍“黑工”超过700人;今年1至4月份,公安机关加大查处“黑洋工”力度,查获人数已达300余人。

“黑中介”的非法勾当

“黑中介”在这条跨国非法务工利益链条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有些是原本从事劳务派遣、代招工人的中介公司或“工头”,有些则是长期在华非法务工的外国人转变的“蛇头”。“黑中介”除收取“黑洋工”一定数额的介绍费外,还在“黑洋工”每月工资内抽取20%至30%作为管理费,高额的利润致使这些人干起了非法的勾当。

2014年底,南平市公安机关在一肉鸡加工厂内查获近90名“黑洋工”。这些人员通过“黑中介”的招募、引带,非法进入我国境内,再乘坐大巴直奔我省非法务工。在办案过程中,民警发现该批人员都是通过同一个“黑中介”介绍入厂。经过深入调查,最终分别在南平、广东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为外籍“蛇头”。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已被我公安机关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些“黑中介”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黑洋工”引发社会问题

2015年初,莆田市公安机关在一电子厂内查获7名“黑洋工”。经调查,这些“黑洋工”抵达后,为防被抓获,便藏匿在工厂内,吃喝拉撒全在厂内解决,基本与外界隔绝。

由于缺乏工作技能,他们只能选择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差,招收本地工难的企业,甚至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他们要在散发着有毒气体的封闭车间内每日工作10小时以上,却仅能获得每月不足2000元的工资。同时,由于没有合法的就业身份,他们不能够参加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一旦发生工伤、疾病就有可能无法得到及时救治。

目前,这批“黑洋工”已被公安机关遣送回国。

“黑洋工”涌入我省,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挤占我省的就业资源。大量“黑洋工”涌入,挤占了我国的经济、就业等资源。尤其在我省,就业压力仍然较大,这个现象值得警惕。

容易给企业生产造成安全隐患。“黑洋工”在企业内普遍采取封闭式管理,工作、生活环境较差,一旦发生火灾、楼房倒塌、传染病等安全生产事故,必将造成严重人员伤亡。

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我省聘雇“黑洋工”的企业被查处后,需缴纳最高10万元的行政罚款,还需承担其聘雇的“黑洋工”遣送费用,据不完全统计,遣送一名“黑洋工”的费用为1万元左右,一些小型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同时,有些企业管理人员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采取强制措施,造成短时间内企业中层领导干部缺失,直接影响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带来治安隐患。目前,“黑洋工”已引发了社会治安问题,一些“黑洋工”之间发生争执斗殴进而致人死亡,有的则因无法找到工作而从事抢劫、绑架等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我省社会治安。

■警方提醒

违法成本高昂 勿越法律雷池

日前,省公安厅向社会尤其是用工企业发送提醒:聘雇“黑洋工”违法成本高昂,勿越法律雷池。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非法就业外国人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非法居留外国人将被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责令承担所有遣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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