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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吸毒人员达7万 福建省禁毒条例将修改

2015-05-27 11:21:34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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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6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福建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今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修订草案)》对毒品管制、戒毒措施、毒驾等方面内容都做了新规定。

据了解,目前全省吸毒人员达7万多,所有县(市)区全部涉毒,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现行《福建省禁毒条例》自2001年7月26日实施至今已有14年。《福建省禁毒条例》有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学校开设禁毒宣传教育课时,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每学年不少于2课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等应按有关规定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各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应对旅客进行禁毒宣传,娱乐场所和旅馆等经营服务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毒警示标牌,公布举报电话,对本场所从业人员进行禁毒教育培训。

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吸贩毒或传播制毒方法等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因此,《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建立信息巡查制度,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

在禁止毒驾方面,《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驾照由主管部门依法注销。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在初审报告中还建议对毒驾要增加处罚性条款,除驾驶的机动车将被公安机关扣留,同时还可处1000~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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