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下旬,由省信访联席办牵头,组织信访、国土、住建等部门有关同志组成督查组,就宁德市古田县魏某某反映的信访事项,赴南安市石井镇进行实地督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魏某某,男,古田县城西街道罗华村人。魏某某主要反映其儿子在南安市石井镇洪某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无证矿山上因生产事故死亡,要求关闭南安市辖区所有非法违法开采的无证矿山,追究洪某某让从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和未及时抢救受害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2011年9月初,南安市石井镇洪某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工人在南安市石井镇溪东村虎头山天翁石场非法开采花岗岩,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魏某某之子头部受伤,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至2014年,南安市政府出台无证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石井镇397个无证采矿点已全部关停取缔。 魏某某反映的生产事故致其儿子死亡问题,南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认定责任,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一是追究洪某某的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后,矿主洪某某畏罪潜逃,于2012年4月被网上通缉,于当年10月15日被抓获,并被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个月。二是追究石井镇政府及国土资源所监管不到位责任。南安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3月22日,对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魏某某提出的经济赔偿问题,虽经南安市政府及石井镇多次协调,但因魏某某提出的补偿金额远高于当地标准,未能达成协议。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对于督查组提出的督查建议,南安市将加大化解力度,进一步督促石井镇政府继续做好信访人、原矿主的思想工作,同时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经济赔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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