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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寿宁县张某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2015-05-29 19:02: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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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日,省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就宁德市寿宁县南阳镇兰花林村张某某致信“省长信箱”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座谈,约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张某某,男,宁德市寿宁县人。主要反映其系南阳镇兰花林安置户,要求解决安置地办证问题。

二、核查情况

南阳镇位于寿宁县城东南部,全镇20个行政村,113个自然村。经国土部门勘定的地质灾害点10个,有39户,户数在15户以下的边远自然村27个,有112户,共计151户656人,分布在全镇16个行政村的41个自然村。根据寿宁县委、县政府关于造福搬迁安居工程建设的部署,计划于2008、2009两年内将上述群众集中安置到南阳镇南阳村。

南阳镇安居工程分两期实施。首期安置地经县政府批复后,于2008年12月开始实施,占地15.2亩,总投资约430万元,按每座占地60平方米设计,可提供80座宅基地,安排80户群众。按照统一规划、提供地基、群众自建的办法,基础设施建设由镇政府负责,做到“六通一平”。

由于安居工程的特殊性,建设单位在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未向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等后续手续。目前该项目已无法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原因:1.该项目原规划安置80户,供80座宅基地。截止目前实际安置104户,供100块宅基地,规划总平面发生变更;2.该项目现有用地红线与原审批红线坐标发生变更;3.该项目实际的指标突破经审批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均改变;4.20户安置户的建房用地于2009年已被调整为规划绿地,而原规划绿地已做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给个人建房(非安置户)。上述原因也是造成土地证、房产证无法办理的主要原因,导致包括信访人张某某在内的兰花林安置户104户群众多次要求解决安置地办证问题。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处理该信访事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督查建议。对此,寿宁县政府及南阳镇政府表示将认真整改,一是明确县政府领导包案,南阳镇为牵头责任单位,抓紧牵头办理该信访事项;二是南阳镇政府将委托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按竣工测量规范对安居工程进行竣工测量;三是对该地块绿地不足的面积部分,另行征收规划绿地,以满足25%绿化地要求;四是将竣工测绘成果和绿化地规划作为该项目竣工规划资料,经征求该项目的村民代表同意、镇人大决议表决后,由南阳镇政府向县政府报请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复;五是经县政府审批后,建设、国土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产权许可,使该信访事项尽早息诉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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