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驾照自学直考:梦想怎样照进现实

2015-06-02 15:19:50 郭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学员点赞

节省学车时间,降低学车成本

长期以来,通过在驾校培训获得驾照,已成为我国培训驾驶人的主要渠道。但随着学车人越来越多,僧多粥少的弊端也日益凸显,打开封闭的驾培大门的呼声存续已久。

对于驾照自学直考改革,记者在3家驾校采访了10多位学员,一边倒“点赞”。

雄丰驾校学员张先生说:“自学直考可以节省我们许多时间。自学时,学员亲自驾车的学习时间将大大增加,师傅一对一教学也会更专心。”

更多驾校学员则表示,不再硬性规定考驾照必须通过驾校,驾校就会产生危机感,倒逼他们提高培训质量和教练员素质,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培训费。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驾驶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立认为,这项改革做好了,能提高驾校的教学质量,提高考试的廉洁度。

业内人士担忧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尽管政策获得了众多市民的支持和力挺,但不少业内人士担心小汽车驾照自学直考改革“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上周,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多位驾培业内人士,他们均表示,目前直考没多大问题,关键是自学阶段。自学需要合乎规范的练习场地、专业的教练员、专门的教练车,这些都是自学者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首先是练习场地问题。福州一家驾校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翻出一份文件的复印件,其内容是公安部对“能否不参加驾校培训而直接参加驾驶证考试”的咨询给出的回应。“公安部这文件上说得很清楚,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申领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毫无疑问,目前只有驾校内有专业的训练场地,如果学员绕开驾校自行练习,将难以找到安全的、正规的场地。”

其次是教练车及教练员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一位有近20年教龄的王教练说,教练车副驾驶座特别安装有刹车装置,供教练员在需要时刹车以保证安全。用普通的私家车,即使有其他人在副驾驶座上指导,指导者也难以在紧急时刻刹车制动,会失去对车辆的有效控制,对车上人员及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自学者“集资”购买教练车自学可行吗?福州一家驾校校长回应称:“当前的规定是教练车不允许私人购买,只能以驾校名义统一办理。”

此外,自学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也不容忽视。福州太平洋保险公司一位资深车险业务员告诉记者,学员在道路上用私家车自学驾车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万一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拒赔。

另据福州警方介绍,目前福州还没有以私人名义报名参加驾考者。对于是否允许驾照自学直考,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目前的回复是“根据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通过驾培机构培训,符合培训规定的课时要求后,才可到公安驾考部门预约考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