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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通报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浦城一干部收贿赂被处理

2015-06-03 07:24:40 吴静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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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 吴静)东南快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日前,省纪委通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清流县陈招文,在担任该县司法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影响,为果园承包户违规取得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以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累计9393.75元;先后2次将私人宴请费用累计3177元拿到其分管的下属单位县法律服务所报销支出。陈招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清流县杜聪致,在任该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便,违规为不具备申报项目主体的个人,采取挂靠合作社方式,申报福建省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26万元。杜聪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浦城县九牧镇黄毕村原支书吴永坤、主任连孝平和村委周洪芬将2008年-2012年期间,上级下拨给村里粮食直补补助发放给农户后多出的37639.98元存入个人账户,未入账就用于村里平时开支。最后吴永坤、周洪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连孝平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分。

浦城县永兴镇曹华强、杨恭坤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期间,利用保管两本接收上级林业部门下拨给竹山村的生态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及基金存折的便利,在2010年4月至2015年5月期间,将生态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及基金37300元取出用于2人生活开支;2012年9月,曹华强和杨恭坤到毛竹山承包者曹某家中收取承包款6500元,未开具发票也未入村财账户,用于2人个人生活开支。最后,曹华强和杨恭坤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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