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重灾区仍不少 尽管《控烟条例》把医疗卫生机构列为禁止吸烟的首要场所,许多医院也在显著位置张贴了各种禁烟提示牌,但记者上周在福州市的几家综合性大医院仍然发现有零星的“瘾君子”在吞云吐雾。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导医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内一旦发现有抽烟的人,他们和保安都会上前予以劝导和制止,不过也有屡劝不改者,“我们也没办法,没有处罚权”。 和医院相比,商场、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吸烟情况更加严重。 5月31日,周日,也是“世界无烟日”,福州仓山万达广场3楼的餐饮区客流熙熙攘攘。记者在汉拿山、蕉叶、大丰收等随意看看,都发现有顾客吸烟。在一家餐厅,记者表示自己“对香烟味过敏”,希望服务员能劝导吸烟者去吸烟区“过一把瘾”。该服务员却表示,顾客吸烟“是他们的权利”,是否愿意去吸烟区“只能凭自觉”,服务员一般不会干涉。 从万达打车回去的路上,的士驾驶员竟然点燃了一根烟。在记者反对下,驾驶员狠吸了两口后,把烟扔了。 在禁烟场所看到有人吸烟,有多少人会上前劝阻呢?北京市6月1日出台号称“史上最严厉禁烟条例”后,有媒体做了网上调查,结果显示有近一半的网民对他人的吸烟行为持“能忍则忍”的态度,能主动站出来予以制止的比例只有16%。 执法主体还需明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控烟条例》,只是控烟工作迈出的第一步,如何真正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才是考验执法者智慧的关键。 在福州之前,我国已有北京、上海、杭州、广州、天津、深圳等多个城市先后出台了禁烟控烟条例,但落实起来似乎都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执法主体不清、人手不足、取证不易、罚款困难,成为各地控烟执法遇到的普遍难题。 “发现有人在禁烟场所吸烟了,上前劝导无效,经营者也不配合,这时我该找谁投诉啊?”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周元强律师对记者说,“《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六条规定了各种不同类型经营者对应的行政管理部门,看似很详尽,但是实际操作上,普通市民很难一一‘对号入座’。比如我除了知道其中‘公安机关负责对旅馆、宾馆、酒店、洗浴场所等特种行业场所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执法’这一条,可以拨打110投诉外,其他的那么多个部门,卫生、教育、交通、文化、体育、民政等,我即使有心投诉,也找不着门儿。” 周律师建议,应考虑设立一个明确的、单一的执法主体,并向社会公布执法热线电话,市民平时只要拨打这个电话就可以“投诉有门”。 |
相关阅读:
- [ 06-02]探访北京重点控烟场所:多公交站无禁烟标识
- [ 06-01]歌手爱戴与儿子车内合影 称设立禁烟日很必要(图)
- [ 06-01]多国严控吸烟:英国立法控烟 法国扩大禁烟范围
- [ 05-31]北京鸟巢悬挂巨幅禁烟标志
- [ 05-31]厦门发布2014年烟民“家底” 近半不抽烟者难逃二手烟
- [ 05-28]融城“烟况” 不容乐观 莫让香烟侵蚀生命
- [ 05-27]平和法院:文明司法行为 禁烟从你我做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