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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福建144人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 没有厅级干部

2015-06-12 07:43: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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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2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每月一次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数据统计昨日出炉,昨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对外通报称,上个月,全省一共有144人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没有厅级干部,但有13名处级干部。

据统计,上个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2件,处分144人,13名处级干部和131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另外,2015年以来,我省共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602件,处理892人,其中涉及厅官8人、处级官员5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9人。

今年5月份,我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172件,其中涉及处级官员5件、科级及以下干部167件,主要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等;共处理237人,其中涉及处级官员1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4人,其中处级1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31人。

2015年以来,截至5月31日,我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602件,其中涉及厅级官员4件、处级官员45件、科级及以下干部553件,共处理892人,其中涉及厅官8人、处级官员58人、科级及以下干部82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9人,其中厅级官员8人、处级官员49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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