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严控三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 试行复合式付费
2015-06-16 07:56:1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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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患者院外购药 今年底前,在全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和住院开展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今年各统筹区结合实际选择不少于20个病种进行单病种付费结算试点,并不断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关联性分组付费方式。 我省将通过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网上监控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加大对医疗机构执行定点协议、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等情况的稽核力度。 卫计行政部门要建立控费预警机制,二级以上医院每年都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逐步建立医师处方向患者及医药经营企业公开制度,鼓励患者院外购药。 抗菌药使用量前10名 医师将接受考评 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每季度对二级以上医院抗菌药物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前10名医师和药品进行合理性用药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院内公示,对存在不合理使用的医师按规定予以处理,对不合理使用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予以暂停使用。各地确定一批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具体实施由临床医生视病情而定,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二级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控制在70%以上,三级医院控制在75%以上。 医务人员工资奖金 禁与业务收入挂钩 医院制定内部绩效考核方案时,应将费用控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将费用控制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切断病人医疗费用与医务人员收入的利益关系。 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属公立医院的具体控费指标,由同级医改办会同卫计、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分年度制定下达;各地年度考核结果每年通报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院,取消医院和主要领导年终评优、评先资格,暂停新增床位和新增大型医用设备审批,暂停医院等级评审评价、科研成果申报、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申报,并由同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黄牌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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