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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3年内降到30%

2015-06-16 07:55:46 朱毓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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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6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控费的目标是,到2017年,全省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5%左右。

药品、耗材价格虚高被认为是医院控费难以遏制的源头。为此,《通知》从4个方面强化“源头”管理。

——改革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制定医药价格行为规则,引导生产经营者合理制定药品价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保护好患者合法权益;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促进临床必需低价药品生产和供应;建立低价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密切跟踪低价药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改革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机制。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医院的药品采购目录清单予以公开,原则上不再对医院常用药物进行备案采购。在采购周期内,根据销售数量和金额,对同一企业单个品种的中标价格采取分段式阶梯限价和调整。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的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信息。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建立高价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重点监控目录,动态监测公立医院高价药品、耗材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定期发布通报,对采购异常的公立医院暂停相关药品、耗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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