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闽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3年内降到30%

2015-06-16 07:55:46 朱毓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晖  
分享到:

——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改革药品配送模式,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集中度,降低药品配送成本,到2017年底实现由10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中标企业和医疗机构在统一招标的基础上实行直接结算;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药品招标和配送由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建立配送企业药品结算周转金制度,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医保基金向配送企业预付一定的周转金,医保经办机构及时与配送企业结清药品费用;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发现有回扣品种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取消该药品品种在福建省的供货资格,扣减该企业所有产品的信誉分值。

——加大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实现二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使用量(以销售额计算,下同)达到40%以上,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中医院达到25%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医院达到15%以上,同级别专科医院可下调5%~10%。

此外,我省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准入,特别是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超标准装修。

《通知》要求,医院未经批准不得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不得随意变更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省、市级公立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包括干部保健服务)的业务量不得超过本院全部医疗服务业务量的10%。县级公立医院不得开展特需医疗服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