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3年内降到30%
2015-06-16 07:55:4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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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改革药品配送模式,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集中度,降低药品配送成本,到2017年底实现由10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中标企业和医疗机构在统一招标的基础上实行直接结算;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药品招标和配送由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建立配送企业药品结算周转金制度,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医保基金向配送企业预付一定的周转金,医保经办机构及时与配送企业结清药品费用;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发现有回扣品种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取消该药品品种在福建省的供货资格,扣减该企业所有产品的信誉分值。 ——加大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实现二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使用量(以销售额计算,下同)达到40%以上,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中医院达到25%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医院达到15%以上,同级别专科医院可下调5%~10%。 此外,我省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准入,特别是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超标准装修。 《通知》要求,医院未经批准不得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不得随意变更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省、市级公立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包括干部保健服务)的业务量不得超过本院全部医疗服务业务量的10%。县级公立医院不得开展特需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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