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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顺昌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06-23 08:39: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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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3日讯(福建日报通讯员 浦纪宣 顺纪宣)日前,浦城县纪委、顺昌县纪委分别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浦城县纪委通报4起,具体为:水北街镇政府公务接待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去年11月,水北街镇接待客商消费800元,该笔接待费用入账时无接待审批单和接待对象。时任水北街镇镇长蒋建斌被诫勉谈话,责令水北街镇政府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县水利局同城接待的问题。去年1月,县安委会一行3人抽查安全生产工作后,县水利局安排晚餐,参与接待的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余树明被诫勉谈话;县民政局会议接待标准偏高的问题。2013年11月至12月举办的3次会议接待中,标准偏高。县民政局局长章秀华被诫勉谈话;山下乡政府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山下乡政府在去年1月报销此前购买的农产品礼盒,乡长何秀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顺昌县纪委通报一起:顺昌县食品公司经理应运兴,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兼任顺昌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挥霍浪费公款1.1939万元。顺昌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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