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名人大代表私卖被查封店面 强制执行发现意外
2015-06-24 07:27:1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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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保证人陈子生及两家关联公司对该协议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并同意将三明某公司分配给股东陈子生的21间店面做保证,由三明市中院查封。这21间店面位于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 该协议还约定,林立公司如需卖上述查封房产,应经法院同意并将卖得的房款汇入法院账户。林立公司若未履行上述条款,已被查封的财产及保证人的财产由法院委托评估、拍卖。 签订协议的当天,三明市中院向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即对上述21间店面进行查封。 强制执行法院发现其中13间店面被私下转卖 之后,陈子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4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维持了林立公司应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的判决后,永泰建筑公司又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1月,三明市中院对这21间被查封店面进行评估时,发现其中13间店面已被转卖。该说法也得到三明市中院的证实。 购房者提供的买卖合同显示,2013年10月,陈子生就开始违法私下转卖店面了。施先生是购买涉案店面的人之一。施先生说,当时售楼部经理说公司老板缺钱,优惠出售。他以200万元买了360幢45号店面,当时付了100万元,另外一半房款等办产权证时交付。 “我们被骗了,不知道这些店面是被查封的。”施先生告诉东南快报记者,办不了产权证,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办,纷纷向梅列区公安局反映情况。 据知情人士介绍,陈子生1973年出生,之前是三明市党校的普通干部,10多年前负责建设党校的一栋大楼,之后下海经商,主营房地产,至今在三明开发了多个楼盘。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致电陈子生就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时,电话是通的,但一直没有人接听。 三明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未接到对陈子生拘留的申请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对于陈子生私卖被查封店面的违法行为,三明市中院曾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据知情人士介绍,2014年4月22日晚,三明市中院审委会开会决定,对陈子生违法私卖被查封店面的行为,作出司法拘留15天,对其公司罚款50万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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