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莫名被判刑3次 证明“我不是我”遇推责
图为晋安法院判决书
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报道
四川籍男子胡先高反映,他之前从未来过福建,但在武汉一家网吧上网过程中,却突然被当地警方带走,警方告诉胡先高,他曾在福州实施过盗窃被法院判刑,成为了警方重点排查对象。这样的遭遇让胡先高一头雾水,而更令他吃惊的是,公安系统显示胡先高的犯罪前科还不止一次,共在福建被判刑三次。为了证明法院判错人,胡先高来到了福州找到第一调查来帮忙。
身份被冒用 包工头证明胡先高未犯罪
胡先高给记者出示了几份,他从法院部门调阅到的判决书复印件。这三份刑事判决书,分别出自福清市人民法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都名叫胡先高,家庭住址也是四川,和胡先高出示的身份证信息相同。
那么,胡先高又如何证明自己不是判决书中的被告人呢?胡先高解释,他自己曾在山东跟着一个包工头做了五年的散工,包工头可以作证。
包工头老林说:“胡先高我认识,他是做装修的,原来给我当徒弟,2004年到2010年这六年左右吧,反正要不就是提前一年,要不推后一年,他一直都在山东干活。”
判决书显示胡先高分别在2006年12月、2007年8月和2012年2月因为盗窃被福州警方抓获,可包工头证明这段时间,胡先高一直跟随着他干活。他还证明,胡先高跟他在一起时,曾接到老家来电说胡先高犯罪了。
只有包工头的证言,胡先高还无法证明自己不是判决书中的被告人。而胡先高反映,他曾经在老家的派出所见过被告人的照片,和他长的根本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