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方崔骂战一审宣判 “爆粗”有成本“网骂”需谨慎

2015-07-02 08:47: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方崔骂战一审宣判“各打五十大板”

“爆粗”有成本“网骂”需谨慎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东南网7月2日讯(本网记者 王帅)

近日,备受关注的方舟子与崔永元互诉名誉权纠纷一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双方的“部分微博言论均构成对对方名誉权的侵害”,判定双方互赔4.5万元,责令双方删除侵权微博及向对方赔礼道歉。宣判后,双方均表示将上诉。

持续将近两年的方崔大战或许可以暂告一段落,但更多有恃无恐的网络骂战何时可以回归理性?

为何“各打五十大板”

崔永元和方舟子的论战开始于2013年,开始是因为公共议题,后来慢慢上升到质疑对方的语言逻辑、有无资格科普等问题。随后,双方的辩论升级为“骂战”,不仅互相言语攻击,纷纷把“白痴”“精分”“肘子”“流氓”“骗子”等带有侮辱色彩的“帽子”扣到对方头上,双方的“粉丝”也加入进来,污言秽语一时间充斥网络。

判决结果出来后,方舟子称他主要是在科普知识、澄清崔永元等人散布的谣言,只是偶尔讽刺、调侃几句。崔永元则在微博上再三强调方舟子是“流氓”“骗子”,并说“你们太坚强了”。

对于判决是否合理,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丁兆增认为,在网络上有很多不文明、不礼貌行为,像方舟子、崔永元一样的名人们,并没有很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本次网络骂战中,崔永元称方舟子为“肘子”,方舟子称崔永元为“主持僵尸”,这些都超越了辩论某一公共话题的基本限度,对对方的名誉和人格造成了伤害,均涉侵权。他们的网络辩论从“对事”升级到了“对人”,由观点之争上升到了道德之争、法律之争,所以法院对他们各打五十大板,绝对合理合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