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东南网事:夏季高温期到来 你的高温补贴“蒸发”了吗

2015-07-09 09:13: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晖  
分享到:

夏季高温期到来 你的高温补贴“蒸发”了吗 

 

你的高温补贴领到了吗? 新华社

东南网7月9日讯(本网记者 陈晓青 实习生 刘丽妮)高温补贴的申领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今年6月,福建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月-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不能以藿香正气水、菊花茶、凉茶等实物代替。现在已经是7月份了,大家的高温补贴领到了吗?

不少户外工作者惊呼

“高温补贴是什么”

在仓山区一处工地,当记者提出是否有领取高温补贴时,这里工人们的回答几乎都是一致的——“高温补贴?这是什么东西?”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建筑工人说,自己在工地工作十多年了,从没有听说过“高温补贴”,更别说领取了,平时中暑之类的都是自己解决。“建筑单位把项目承包给了工程队,工程队组织我们到工地干活,除去工资部分,从没有另外的福利。”这位工人说。

记者采访发现,不仅这些建筑工人不清楚高温补贴一事,同样是经常在户外高温下工作的物流工人,也不知道有高温补贴这项福利。一名在物流公司工作的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日常负责的是工地垃圾的搬运工作,经常在烈日下进行户外工作,应该是符合条件拿高温补贴的,但是在公司,他们从没有听过有高温补贴,更别说领取这项福利了。

“我们的高温补贴

都被防暑用品替代了”

如果说建筑工人和物流工人都是在一些不规范的单位工作,那么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否有领到这项福利呢?记者采访了在两家不同事业单位的职工。

郑先生是福州的一名城管,平常经常在街上执法。提到高温补贴,他说:“前几年都有发,不过从去年开始,单位的高温补贴就被菊花茶和清凉油替代了。”而在交警部门工作的苏先生则跟记者打趣:“今年单位没有发高温补贴,可是天气又热怎么办?单位领导就决定给每个人发个杯子,呼吁大家喝水防中暑。”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为相关部门没有强制企事业单位发放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也没有很明确,都是企业、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所以大部分的单位都对员工的这项福利打折,甚至不发高温补贴。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

职工可维权

高温补贴的发放到底由谁来监管?职工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来到了福州市总工会。

福州市总工会经技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温补贴的主要监管部门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会主要是配合人社局的工作,开展检查。如果职工碰到企业没有发放高温补贴的,可以通过两个途径维权,一是向劳动部门反映,二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如果投诉人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的话,总工会也将全力配合跟踪事件进展。

而对于记者提出的许多建筑工人等户外劳动者不曾听说过高温补贴这件事情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往年也碰到过许多类似的事情,总工会和人社局调查走访之后发现,其实很多企业是把这部分高温补贴包含在了工资里面,但是在工资细目上没有标明,所以工人不清楚。但是,仍然不能排除有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对职工的这项合法权益进行克扣。

记者也了解到,目前福州市人社局正联合建设、工会等部门开展夏季防暑降温专项检查。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也将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工地)提出整改意见。如果职工朋友没有领到高温补贴的,可以向辖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