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6日讯(本网记者 王琼)6月30日,海关总署正式发文,将福州海关原创、我省自贸区率先实施的两项原产地业务创新措施“简化CEPA以及ECFA下货物进口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及“放宽ECFA项下海运集装箱货物直接运输判定标准”,推广至上海、天津、广东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这是第二批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海关总署首次发文予以推广的海关创新举措。 按照原来的通关作业模式,进口企业在申请享受ECFA及CEPA项下协定税率时需提交原产地纸质证书原件。企业需在货物出口的原产地(港澳台地区)申领相应的优惠协定原产地证书,并在规定时限内向进口地海关提交。在证书的申请及寄送上需花费企业1-2天时间及一定成本,如因证书签发方原因造成迟滞或签发内容格式不规范,还需进行证书核查,将增加企业更多的时间及通关成本。而简化ECFA、CEPA项下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后,企业只要在出口方申领了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签证方的原产地电子信息就可同步传输至进口地海关,海关依托与出口签证方的联网系统,实现信息自动比对审核,简化了企业的报关随附单证,提高了通关效率。 据悉,至6月30日,福州关区共有63家企业申请办理简化ECFA和CEPA原产地证书提交手续,涉及报关单184票,货值797.67万美元,减免税款500.79万元;共有11家企业申请办理“放宽海运集装箱货物直接运输判定标准”业务,涉及报关单27票,货值148.5万美元。 此外,为了更好地支持闽台海运快件业务发展,充分发挥闽台海运快件“准空运”的速度优势,福州海关还提供了一系列量身定制的通关便利措施:制定专门的对台海运快件监督方案并建设海运快件通关系统;实行“清单核放、集中申报”通话模式,海关凭企业提供的进出口快件清单进行验放,待放行后企业向海关进行相关申报,有效提高通关效率,节约企业成本;在快件监督现场实行“5+2”工作制和24小时预约加班制度,做到货物实时验放;设立专门窗口快速办理两岸海运快件通关手续;建立企业联络员协调机制等。 |
相关阅读:
- [ 07-15]福清自贸园区建设提速 推动通关便利化
- [ 07-13]福建自贸区第三批7项创新举措 4项为全国首创
- [ 07-13]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提升申报效率 国际贸易驶上快车道
- [ 07-11]非洲侨领聚厦觅自贸区商机 考察了解“美丽厦门”
- [ 07-09]台湾居民考闽导游证需在自贸区所在城市住满一年
- [ 07-08]粤津闽自贸区吸收外资集聚效应明显 取得成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