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永定7月21日电 (张丽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1日透露,该院审结了一起六名被告盗窃“古玩”系列案,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谢某伟、谢某光、鲁某伍、谢某忠、谢某林及谢某宏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1500元至8000元不等罚金。 2014年9月7日凌晨1时许,谢某伟驾驶小车伙同谢某光、谢某宏、谢某林窜至永定高陂镇,到事先踩过点的林某家,将其楼内一块书有“三代芹香”的木制牌匾盗走。后谢某伟付给谢某光、谢某宏每人300元。经鉴定,该牌匾价值人民币2000元。 同年10月1日,谢某伟伙同谢某光、鲁某伍、谢某林窜到高头乡,将聚德楼内的一对石墩盗走,该石墩有六个面,六面均刻有动物浮雕。后谢某伟付给谢某光、鲁某伍每人500元。该石墩被谢某伟拿到古玩市场卖得人民币3000元。 随后的两个月内,六人均选择深夜或凌晨时间段,单独或分头行动窜到事先由谢某伟或谢某忠踩过点的抚市镇、下洋镇等乡镇楼内又作案8起。其中,谢某光、鲁某伍两人在适中镇盗窃石墩的过程中,被当地群众当场抓获。同年12月16日,其余四人也被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民警抓获。 综上,六人前前后后共作案10起,其中谢某伟参与实施盗窃7起,谢某光参与9起,谢某忠参与5起,谢某林参与6起,谢某宏参与1起,共盗得6块木牌匾、11个石墩及1对石狮子,获取非法所得1.75万元。其中,被盗财物“三代芹香”的木牌匾、“司马三代“牌匾、2个石墩已被追回,经鉴定价值1.05万元。其余赃物未被追回,也无法鉴定其价值。 法院经审理认为,六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均较大,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谢某光、鲁某伍在盗窃石墩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对于该起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
相关阅读:
- [ 07-10]漳州市委原常委许荣勇与人通奸 被“双开”
- [ 06-17]官员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风险正在加大
- [ 06-17]媒体:官员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风险正在加大
- [ 06-16]两名副部级高官同时被双开 皆涉嫌通奸(图)
- [ 06-11]山西一所中学党委书记及纪委书记被“双开”
- [ 06-10]重庆五名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三人被双开
- [ 05-27]扬州卫计委主任“在京嫖娼”的未竟之问
- [ 05-27]媒体追问扬州卫计委主任“在京嫖娼”细节(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