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明厨亮灶”已在福建近6000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

2015-07-31 07:26:52 杨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31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通讯员 毛样生)吃得明白、吃得放心,始终是当今广大市民最为期待的。昨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消息称,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及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总体部署,我省日前印发有关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以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提升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据介绍,“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食堂)为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通过采用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或参观窗口以及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公开展示进货查验、后厨加工、凉菜制作、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实现阳光操作,便于公众监督。

根据指导意见,我省今年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以量化等级为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300人以上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同时鼓励其他类型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建设。

最新数据统计,我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进展顺利,截至2015年上半年,全省已实施“明厨亮灶”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近6000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