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电梯险”已推两年 福建多数电梯仍“保险裸奔”

2015-07-31 11:46:55 郑靓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31日报道(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靓)湖北荆州一商场手扶梯“吞人”,再度敲响电梯安全警钟。昨日,记者从业内获悉,为提高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的抵御能力,我省早在2013年就试点推行相关险种,但时至今日,绝大部分电梯仍处于“保险裸奔”状态。

电梯责任险的保费每年约百元,若发生意外,市民最高可获赔80万元。但是,该险种并不强制要求投保,出于节省成本考虑,物业多不愿出这笔钱。

小区电梯不到5家投保

2013年2月,省质监局和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公众聚集场所的各类乘客电梯(含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特种设备为首批试点范围,由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三家保险公司同保。

随着试点工作进行,多家保险公司也于同年大面积宣传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一个分支——电梯责任保险。

昨日,记者从福州保险市场了解到,电梯责任险的保费为80~100元/年·部,每次事故的赔付责任累计限额为300万元,其中每人的赔付责任限额是80万元。也就是说,如有市民不幸遇电梯事故,保险公司最高可给每人赔付80万元。

相比赔付限额,电梯责任险的保费并不高。但据人保财险数据显示,目前全省范围内(除厦门地区)投保企业仅89家,电梯保有量最高的居民小区,只有不到5家投保,更有保险公司一年才受理两份单子。而在厦门,投保的电梯不到20台,与全市将近3万台电梯的数量相比,仅占0.067%。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