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记者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获悉,我省59家互联网企业已被纳入主动监管名单,于7月下旬至8月下旬开展版权行为自查自纠。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列入监管的企业涉及互联网经营、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开发、云存储空间运营,互联网出版、发行企业,应用软件商店等领域。 此次企业自查自纠内容包括:建立健全版权管理机制,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规范作品版权引进、审查、交易、使用等行为;建立版权纠纷快速解决等版权保护合作机制,及时化解版权纠纷;建立与权利人沟通制度,拓宽与权利人沟通方式,减少版权纠纷;全面摸清本企业网络上架作品获得版权授权的渠道、内容、权利范围、时限及管理现状,及时下架未获得授权作品;加强行业自律,发布版权声明等。 据悉,我省还将开展集中整治,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侵权盗版情节严重的网站依法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备案。 |
相关阅读:
- [ 07-10]娱评:强制未授权音乐作品下线政策对音乐人有利
- [ 06-12]知识产权版权金奖在厦颁奖 <舌尖上的中国>等上榜
- [ 06-11]德化陶瓷产业发展研究成果发布 面向全球推广德化经验
- [ 06-11]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版权金奖在厦颁奖 厦企获保护奖
- [ 06-11]海峡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在厦揭牌成立
- [ 04-27]“网络劫持”式的转载当休矣(人民论坛)
- [ 04-22]厦门平均每人每年借书2.14册 市图活动庆祝读书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