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世雄 通讯员何光喜)25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为: 1.湖里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姚于权,在任湖里区教育局综合科科长,湖里区金山街道党工委委员、主任助理、副主任及“金林湾花园A区”拆迁工作小组组长期间,为多家公司承揽、结算湖里区教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提供帮助;为多人厂房拆迁补偿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相关人员送予的贿赂款共计16.7697万元。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2.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安监站原站长鄢家明,在任职期间,为多家家庭旅馆在开办初审及日常安全监管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贿赂款共计1.9万元。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3.翔安区新店镇洪厝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洪天护,在任新店镇洪厝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伙同他人,利用协助政府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职务便利,骗取政府补偿款共计6万余元,其中洪天护分得2万元;在任新店镇洪厝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政府进行村债化解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报村债数额,骗取村债化解款6万余元;在新农村建设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1.5万元。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2个月。 4.集美区灌口镇东辉村原党支部委员林永和,在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中,利用对养殖户生猪实际存栏量进行汇总、登记的职务便利,多次接受养殖户吴某请托,收受吴某及其亲友送予的贿赂款共计6万元。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其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退缴赃款,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
相关阅读:
- [ 08-25]让月饼回到原来的“味”
- [ 08-13]四风“零查处”不是纪检好成绩
- [ 07-29]新华时评:出重手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 [ 07-29]出重手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 [ 07-23]今年以来龙岩市查处"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122件
- [ 07-13]福建上半年查处违规问题757起 党政纪处分659人
- [ 06-21]中纪委平均1分半接一条举报 涉11类问题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