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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事:哄抢事件频发 拷问法律底线

2015-08-31 08:36: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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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抢硫矿粉、哄抢小鸡、哄抢苹果、哄抢桃子、哄抢纸币……带着“法不责众”的魔咒,事主失望、警方介入,哄抢的人依然视而不见——

哄抢事件频发 拷问法律底线

东南网8月31日讯(本网记者 王琼)8月26日,陕西一辆卡车撒落硫矿粉,从早上6点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近百人误把矿粉当作金子进行哄抢,而且无视交警疏导,造成交通拥堵。

8月25日,山东运禽货车侧翻,数万只小鸡遭村民哄抢,不少村民开着三轮车,成车装回小鸡。因为人数太多,现场警察无法制止。货车车主透露,被村民哄抢的这车小鸡价值5万元。

8月23日,河南省境内一辆货车侧翻在路旁,20吨苹果散落一地,短短3个小时内几乎被附近村民哄抢一空,有位大爷甚至开着拖拉机来装苹果。赶来的民警在劝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只好控制了3名哄抢者。

……

哄抢事件频发,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行为要不要负法律责任?如何才能有效扼制这一现象的发生?警方、律师对此有怎样的看法?

网友:

毫无疑问是错的

记者在网上搜索“哄抢”,跳出上万条的新闻链接。据不完全统计,从7月初至今,各地媒体报道的聚众哄抢事件至少有13起,并且分布在广东、甘肃、山东、江西等多个省市。

“哄抢苹果事件”发生后,众多网友发表自己的见解,其中大部分网友认为,哄抢行为毫无疑问是有错的。网友“cnn陈”说:“无论是车祸导致财物散落一地,还是被劫匪抢劫导致纸币满天飞,首先都是当事人的不幸,应该是众人协助‘物归原主’。不归还反而哄抢,本身就有错。”网友“燕子向北飞”则认为,中国人没那么穷了为何喜欢哄抢,与国人的不甘落后、攀比心态有关系,“他们可以,为什么我不行?”正是这样的心态,让越来越多人的底线一直下降。

还有网友认为,民众哄抢行为的产生主要还是法制宣传不到位导致。“旧有的由地域宗族维持的熟人关系,需要转型为由法律维持的公民个体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这需要司法机关加强司法实施力度,另一方面也需要人们提高教育水平和法律意识,知法守法。只有这样,国民性哄抢的现象才会得到遏制乃至消失。”网友“我不是Joe”说。

专家:

哄抢财物涉嫌违法

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耿泽伟认为,哄抢事件屡见不鲜,反映出了个人心理易受其所处群体心理的影响,形成从众心理。

“当货车侧翻,货物散落一地的时候,货主本身便对货物失去了‘占有’,散落的货物已不在货主的可控制范围内。此时,哄抢的民众往往会产生一种‘不拿白不拿,你拿我也拿’的心态。”耿律师说,哄抢的时候,民众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就算有意识到,也常抱有“又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干”的侥幸心理。

“最重要的还是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大处罚力度。执法机关在面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时候,可以减轻处罚,但不能不罚,不能说抢完还了就算了。”福州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何朝银认为,只有在普法教育和加大惩处力度双重作用下,才能有效避免哄抢事件的频发。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而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还有专门的聚众哄抢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无论哄抢何物,都有违道德,甚至还涉嫌违法。

“市民遇见财物散落的情况,应及时帮忙收捡而非私自占有、哄抢,而货主一旦发现货品散落在路面,应及时报警并设立警示标志,以防二次事故发生。”警方人士提醒。

延伸阅读>>>

老外也会各种哄抢

哄抢事件一再发生,有人将其定性为国人爱贪小便宜、个人素质缺失、社会发展不如国外等,认为在发达国家不会这么做。其实,哄抢并非中国人“专利”。

据《考文垂观察报》报道,2012年3月13日下午,英国考文垂市的一辆公交巴士与出租车相撞后撞入街边一家当铺,很多人不顾是否有人受伤,大肆收敛散落一地的珠宝首饰。

2007年3月,英国伯明翰一伙盗贼在盗取一个现金箱时触动了安全防盗装置,使得箱子里所有的纸币都染上了染料。由于意识到无法再安全地使用这批纸币,这伙盗贼把数万英镑撒得马路上到处都是。路过的行人纷纷抓起纸币,往包里、口袋里塞。

据星岛日报网报道,2010年3月24日,美国俄亥俄州一辆押款车在街上行驶时,车尾门突然弹开,超过10万美元的钞票散落街上,一些市民见状,纷纷上前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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