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老年人 浓浓敬老情 编者按 今年10月是我国第六个“敬老月”,上周二重阳节是国家法定的第三个“敬老日”、我省第25个“敬老节”。近一个月来,全省各地积极响应国家老龄委启动的以“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为主题的全国敬老月系列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热潮。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家庭和个人,为老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失智、失独和困难老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孝亲敬老,建设和睦家庭。 至2014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老人496万人,占总人口的13.03%;全省空巢老人109.4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2.07%。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出台政策规定,采取优惠措施,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以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服务需求。 东南网10月29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 通讯员 许国英) 重阳节前夕,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邮爱夕阳红 喜迎青运会”全省老年人系列公益健身活动进行决赛,一队队老年人身着舞蹈服装进行精彩表演。截至昨日,全省各地共组织开展类似的健身活动280多场,有2.1万名老年人参与其中。这是今年我省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的一个缩影。 今天的老人,明天的我们。为了让广大老人实现老有善养,晚年生活健康幸福,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老人提供多元的养老服务。全省实施养老服务工程重大项目40项,项目总投资67亿元。重点实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养老护理院、养老公寓、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等工程。截至9月底,全省养老机构1212个,其中公办946个、民办266个;建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219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330个;养老机构床位数达12.5万张,较2014年底增长了约4%。 探索“医养护”一体化 86岁的陈奶奶中风后不能自理,住进厦门市爱心护理院。“这里能够让失能老人享受专业的养老护理服务,提升失能老人的生活品质。”重阳节,陈奶奶的女儿提起护理院对母亲的精心护理,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记者了解到,厦门爱心护理院与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手对接,让入住的老人实现“医养护”一体化,深受市民欢迎。目前入住这里的老人平均年龄82.3岁。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这是今后发展的方向。”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方少雄谈道,全省已有24家养老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设置护理院的3家,内设医疗机构的21家;优先支持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老年病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目前厦门市爱心护理院运行良好,厦门长庚护理院、福建医大附一康复医院已投用,厦门莲花护理院今年底可运营,福建神蜂中医医院、莆田阳光康复医院、晋江龙华康复医院等医养结合项目正陆续开工建设。 要实现医养护一体化,必须在医保报销政策上有所突破。厦门市在全省率先行动,将生活不能自理、70岁以上患慢性病行动不便、重度残疾患者发生的床位费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截至8月底,厦门市14家养老机构设置了医疗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4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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