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入手,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今年1至9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1起,处理1672人。立案5496件,其中厅处级干部案件205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4066人次、函询614人次。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5个单位及532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89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
治理顽疾,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1起
针对机关干部存在的“慵懒散拖”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福建省在省直单位、设区市开展效能考评;对55位省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考评,在省委全会上进行民主测评,深入开展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个别访谈,逐一提出具体、个性化评价意见,对排名靠后的谈话告诫。针对一些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薄弱,严格抽查4300多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10多名填报不符合实际的,在提拔为省管干部时暂缓使用。针对一些机关干部不了解基层、不接地气,在选派2300多名党员干部驻村任第一书记的基础上,今年再次集中选派6146名干部驻村一年,对班子软弱涣散、经济薄弱、换届选举难的地区以及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实现应派尽派。今后每年省市县机关都选派一批干部驻村蹲点,坚持常态化。
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跟踪督查、突击检查、“点穴”督导、交叉检查等手段,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和问责力度。今年1至9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1起,处理167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99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81人。
从严治吏,切实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把好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关。制定出台“两个提前”办法,加强分析研判,提前掌握干部基本情况,提前听取分管省领导对班子建设意见和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人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今年来两次对9个省直厅局正职和2个设区市委书记职位,采取定向实名推荐办法产生考察人员;组织5个检查组对“一报告两评议”分值靠后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整治,通过举一反三、集中治理,促进干部工作科学规范。“裸官”整治去年8月全面完成,进入常态化管理轨道;领导干部企业违规兼职、“三超两乱”、干部档案等得到清理整顿和有效规范。此外,福建省还制定谈心谈话办法,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领导逐级谈话,让一些干部时时受到警醒。
守土尽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今年1至9月,共立案5496件,其中厅处级干部案件205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实施廉政谈话提醒和函询制度,坚持抓早抓小。今年前9个月,全省开展廉政谈话提醒4066人次、函询614人次。今年初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5个单位及532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89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5人。
为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全省自上而下、严肃认真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全省931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抓基层党建工作集中培训,有力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福建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