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网友投诉驾校违规设置预考 福州运管处称属内部教学方式

2015-11-20 10:21: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20日讯 近日,网友“徐幻”在东南网《直通屏山》投诉福州兴安驾校违规收费。留言称兴安驾校强行规定兴安驾校的学员必须通过该校的预考,才能参加正式的考试,且预考收费80元/次,希望有关部门查明情况。

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人员调查核实,11月3日给《直通屏山》发来反馈函。该函件称:驾校的预考,是驾校内部的教学方式,是对学员学习的评价考核,行业管理部门对学校内部的教学方式未作统一规定。

经查兴安驾校存在科目二电子预考收费的情况。校方表示该收费在报名时已告知学员,并在培训协议中有明确注明。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机动车培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允许不同驾校根据自身培训成本情况定价,但价目表要求公示。

【网友留言】

网友“徐幻”:近年来驾校乱收费现象早已屡见不鲜,兴安驾校作为福州市3A企业,设置预考制度,强行规定兴安驾校的学员必须通过该校的预考,才能参加正式的考试;且预考收费80/次,堪称全省之最。学员向有关部门投诉,遭到驾校的报复。【详细

【回复单位: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关于投诉兴安驾校违规收费问题的回复

驾校的预考,是驾校内部的教学方式,是对学员学习的评价考核,行业管理部门对学校内部的教学方式未作统一规定。

经查兴安驾校存在科目二电子预考收费的情况。校方表示该收费在报名时已告知学员,并在培训协议中有明确注明。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机动车培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允许不同驾校根据自身培训成本情况定价,但价目表要求公示。

驾校机构或教练员对学员打击报复,故意刁难学员或在培训协议签订的条款之外变相再行收取其他费用属违规行为,可向辖区运管部门投诉。

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11月3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