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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纪委首创公听陪审员制度:纪委办案党员陪审

2015-12-07 08:59: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借鉴法庭办案设有人民陪审员的做法,引入公听陪审员参与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审理,确保办案的规范、质量、透明度和公正性。公听陪审员由从案发单位党支部聘请的2-3名党员担任,他们不只是陪审,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案件的定性、量纪提出意见,对纪委办案进行监督,对纪检工作提出建议,并在党员、群众中做好解释工作和法纪宣传

光泽纪委首创公听陪审员制度

东南网12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柳滔 通讯员 宋志峰)

纪委办案党员陪审

“王忠明和吴仁旺错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不够深刻,确实违反了纪律,但是鉴于他俩是为了村里,而不是为了个人享乐,建议从轻处理。”饶承兴建议道。

说话的饶承兴和旁边一起坐着的邱桂芳、饶承兴,三人都是光泽县寨里镇梅溪村的党员,作为公听陪审员,8月12日,他们一起参加对梅溪村两个村主干违纪案件的审议。

这是光泽县寨里镇组织的一次纪委审议会。它的审议形式跟法院庭审十分相似:2名审议员好比法官,他们是遵从“片区互审”原则从光泽县鸾凤乡调配的纪检干部;3名公听陪审员好比人民陪审员,他们全部来自梅溪村党支部;两名违纪当事人分别是梅溪村原支书王忠明和原主任吴仁旺;寨里镇纪委则相当于公诉人的角色。

原来,在2013年至2014年王忠明和吴仁旺担任村主干期间:为了让从村里走出去经商的老板利用人脉资源,给本村带来投资项目,他们用公款宴请老板;为了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对本村的政策、资金扶持,用公款给有关人员送了土特产;违规给在职的村干部发放补贴,虽然钱尚未发放到位,但已经做好了账目。

在现场,审议员与陪审员、当事人一起,一一核对由寨里镇纪委前期搜集的案件线索。最终确认,王忠明和吴仁旺有3项违纪行为:公款宴请、公款送土特产、违规发放补贴。作为审议员,鸾凤乡纪委书记赵星明认真听取了陪审员的意见后说:“陪审员一致认为,王忠明和吴仁旺平时工作表现很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和第78条规定,我认为应给予他们党内警告处分。”

不久,光泽县纪委通报,对王忠明和吴仁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光泽县纪委常委、审理室主任楼永建告诉记者,这是最轻一级的党纪处分。

据了解,光泽县首创公听陪审员制度审议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这在我省纪检监察系统尚属首次。

“本来要处理我,就已经够委屈了,悄悄处理也就算了,还搞什么公开审议,还叫我们村的党员去当陪审员,那影响面有多大?太丢人了,村里人会怎么说我?”11月25日,3个月前新当选梅溪村村支书的吴仁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听到镇纪委准备公开审议案件时,最初的确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思想,觉得是小题大做拿自己‘开刀’。”

后来,看到在审议会现场,3名陪审员从农村工作的角度,替王忠明和自己道出了基层干部的苦衷,吴仁旺的心里反而踏实了。“公开审议,又有陪审员参加,其实对公正办案、澄清谣言、传播真实情况有好处。”吴仁旺说,现在纪委处理的案件最后都会上网通报,大家迟早都会知道他们受处分的事。如果不了解其中细节,村民还可能以为他们是因为贪污腐败犯了事,那样更损他们在大家心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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